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相关院系: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研究生奖助管理及评优工作实施办法》(佛科院研〔2017〕6号)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2017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2014级、2015级、2016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休学研究生不参评)。
2.优秀研究生毕业生:2017届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情况;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前20%;有较突出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项目等)或科技竞赛获奖。
各学位点开展评选前应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原则上为:综合测评成绩=思想品德积分×20%+学业科研积分×60%+科技竞赛及文体活动积分×20% 。(思想品德、学业科研、科技竞赛及文体活动等三大项观测指标和具体分值由各学位点结合本学科或专业领域自行制定)。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基本条件: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情况;在院校两级团委和社团组织、学校研究生会、学校“三助一辅”岗位(仅限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班级等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排名不低于前40%)。
3.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基本条件:申请人需为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情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不低于前20%);有较突出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项目等)或科技竞赛获奖;至少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荣誉称号一次,并至少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一次。学位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三、名额分配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见下表:
学位点 (各年级具体名额) |
优秀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优秀研究生毕业生 |
|
机械工程 (29人) |
2014级(6人) |
4 |
3 |
1 |
2015级(11人) |
0 |
|||
2016级(12人) |
0 |
|||
兽医学 (48人) |
2014级(16人) |
7 |
5 |
3 |
2015级(11人) |
0 |
|||
2016级(21人) |
0 |
|||
土木工程 (46人) |
2014级(12人) |
7 |
5 |
2 |
2015级(17人) |
0 |
|||
2016级(17人) |
0 |
|||
教育硕士 (33人) |
2015级(10人) |
5 |
3 |
2 |
2016级(23人) |
0 |
|||
工程硕士 (控制工程) (15人) |
2015级(2人) |
2 |
2 |
1 |
2016级(13人) |
0 |
|||
农业硕士(41人) |
2015级(15人) |
6 |
4 |
3 |
2016级(26人) |
0 |
|||
合计 |
212人 |
31 |
22 |
12 |
备注:名额的小数部分四舍五入,不足1个的算1个。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基本条件向所在学位点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成绩、表现以及成果支撑材料。
2.学位点初评。各学位点制定具体的评选实施细则并组织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下达的评选指标,对申请者进行初评。评审结果应在本学位点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相关材料和汇总表报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审定。学校对各学位点上交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五、结果上报
请各学位点和研究生培养相关院系按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纸质版评选结果及相关汇总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31日下午下班前报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98056005@qq.com。
联系人:罗清 联系电话:82771159。
附件1:《研究生奖助管理及评优工作实施办法》(佛科院研〔2017〕6号)
附件2:优秀研究生评选审批表
附件3: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审批表
附件4: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审批表
附件5: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