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School of Mechatronic Engineering and Automation

学院通知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2022-02-26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工作的最高决策形式。其职责是讨论决定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发展规划,行政、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师资队伍建设等。

一、党政联席会议的人员组成

党政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为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必要情况下有关人员可列席参加。

二、议事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以及贯彻落实学校党政工作计划的具体实施意见;

2、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出台;

3、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人事引进任免,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政治、业绩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奖惩等重要问题;

4、学院年度经费预算、使用和检查,创收和分配方案,大宗资金使用等;

5、学院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等。

6、学院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就业指导;

7、其他重要事项。

三、议事程序

1、凡需提请党政联席会审议的问题,需事先由行政办公室与各分管领导及相关系室协调沟通,在此基础上,由书记或院长确定议题和会议时间。

2、各系、室提请党政联席会审议的问题必须事先(一般三天前)向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材料,以便与有关领导沟通情况。提交议题时应由议题提交人先行做好调查研究,以便在会上做出详细说明及提出议题的处理建议和意见。

3、党政联席会对议题做出决议,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执行结果向有关领导及时沟通,并在下次会议通报落实情况。

4、党政联席会的主持人按会议内容确定,一般情况下,讨论有关干部、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学生和稳定等工作的会议由书记主持,其它工作由院长主持。讨论问题要充分发表意见,根据多数人意见形成决议或决定。对有争议的问题,如时间允许,可暂不形成决议,适当时间再议。如必须马上做出决定的,可采取举手表决做出决定。

5、党政联席会议一经形成决议,党政领导应按各自分工坚决贯彻执行,不得另作主张,各行其事。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书记或院长汇报,以便例会修改、调整决策。

6、在事前或正式文件下达前,未受党政联席会指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透露联席会的机密和内容,以免造成工作被动。

7、党政领导因事外出不能参加联席会议,需向党委书记、院长请假。在党政联席会议领导缺席三分之一以上时,不得在联席会上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8、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的事情、问题,视情况由行政办公室以文件、纪要、通知、口头传达等形式,通知有关部门,或由党政联席会决议指定的同志转达。

9、对党政联席会的决议或决定,需向学校有关处室上报的,由行政办公室负责。

四、时间安排

1、党政联席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2、每次会期不超过两个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时间。

 

 

机电工程学院党委

                                    20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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