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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25

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特制定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质量人才选拔规律,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基本情况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5、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服务考生、尊重考生,积极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录取领导机构和工作执行机构

医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程序和基本规范等。

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本学位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整个复试过程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存档)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三、复试资格

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得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

(一)第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生物技术与工程专业且达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二)调剂生(待调剂系统开放后详见学院发布的调剂复试公告)

1、根据医学院生物技术与工程学位点的调剂复试考生选取原则,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遴选调剂考生。调剂生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接受调剂,参加复试(视调剂生源情况可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方式,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

2、调剂复试考生必须在复试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参加复试方为有效(逾期视为放弃)。未在调剂系统办理登记手续并确认的调剂无效。

3、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5、其他调剂要求以医学院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四、复试安排与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准考证、初试成绩单、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往届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的原件及复印件;

4、《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原件;

5、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例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7、考生学历(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境内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境内往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有更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逾期报到、逾期提交资料、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复试方式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复试笔试过程和面试过程须全程录像监控,复试结束后统一交研究生学院妥存备查。

(三)复试内容

1、笔试

笔试考核为专业课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加试科目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面试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织进行,满分200分,主要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既往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潜力和和创新能力;外语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考生综合面试成绩由“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两项成绩相加而成,每一单项成绩取复试小组成员给定相应单项分值的平均分。

(四)总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

其中: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2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每门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

所有复试合格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同时结合本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考生的外国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如外国语成绩再相同,按业务课1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每门成绩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导致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者;

7)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者。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参见各批次复试公告。

(六)体检安排

拟录取的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体检表以PDFJPG格式扫描件(原件在入学后提交学院留存)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XX专业+体检单”提交到邮箱(yxyyzb@126.com)。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复查

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入学资格、录取资格、体检要求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核内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考核方式:在复试阶段采取面谈和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应尽快将政审函和调档函彩色打印后交档案所在单位,并在复试结束后30日内将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情况材料以PDFJPG格式扫描件提交至邮箱(何老师:yxyyzb@126.com),邮件以“准考证号+姓名+XX专业现实表现材料”命名。

4、拟录取考生应于2024715日前将档案以机要方式或EMS档案专递方式寄至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医学院,收件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8825050862,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仙溪校区南区B7-610。邮政编码:528225

六、其他

1、原则上同一批次复试全部结束后48小时内公布复试成绩,并按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医学院网站公布。

2、研究生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3、考生须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

4、考生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拍照,禁止以任何形式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一经查实即以作弊论处,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考生在复试录取工作过程中如有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违纪违法行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复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6、复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入校、参加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

7、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院、医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8、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应在相关公告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督查和信访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申请。

我校招生期间监督和申诉电话: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757-82988227

研究生学院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邮箱:fosuyzb@fosu.edu.cn

9、复试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18675180132;刘老师,联系电话15622109206;何老师,联系电话18825050862

附件(点击可下载):

附件1: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

附件3: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附件4:复试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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