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关于印发〈广东省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学位〔2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待校长办公会确定我校这次是否开展动态调整后,研究生处将正式下发我校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通知。
附件:广东省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方案
研究生处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