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创新实践资助与奖励管理办法》(佛科院研[2018]3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年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8年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附件1)。
二、结题条件
所有结题成果均须在项目立项后取得,并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第一署名人须为项目负责人及其导师或其他项目组成员。论文应标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资助”。项目结题须获得以下研究成果:
1.授权专利(含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发明专利只需正式受理。
2.公开发表论文。
其中:重点项目须取得以上成果中的两项及以上,一般项目须取得以上成果中的一项及以上。重点项目结题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北大核心期刊或被SCI、EI收录的论文,则其结题成果只须有一篇论文即可。
三、结题流程
1.自查总结: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结题审批表》(附件2),并附相关材料,交指导教师及所在学位点审核。
2.导师及学位点审核:指导教师及学位点按照文件要求审核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填写审核意见及《2018年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
3.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对各学位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各项目结题验收情况。
四、材料提交
学位点于2019年5月24日上午10:00前统一将纸质版结题材料(结题审批表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A1-218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372801775@qq.com,文件命名格式“学位点名称+立项年度+自由探索基金”。
五、其他事项
1.各学位点需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结题工作,督促各项目负责人按时结题,并严格审核结项材料;
2.结题相关材料以学位点为单位提交,不受理个人提交;
3.无法按时结题的项目,须提交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或终止申请(附件4);
4.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延期申请、终止申请的项目,按擅自终止研究处理,并由学校追回全部资助款项;
5.项目负责人为今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按时结题或提交终止申请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研究生学院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