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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首部地方性法规 为保护岭南文化名城做贡献——校长郝志峰带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中共佛山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

发表时间:2016-03-24

3月21日,《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省首部新获得立法权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新获得立法权的设区的市通过的6部地方性法规之一,在我市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当天下午,校长郝志峰带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前往市政府机关大礼堂,参加中共佛山市委理论中心组《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会,认真听取了佛山市国土局局长顾耀辉题为《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宣讲报告。

顾耀辉简明介绍《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制定背景、制定设计、制定特点及起到的作用,并重点阐述《条例》体现的四大亮点,包括实施预先保护制度,健全补助补贴机制,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信息管理系统,明确了处分处罚制度。

学校非常关注《条例》的出台,在起草、修改、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推荐专家学者参与并建言献策,为《条例》顺利通过和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学校下阶段将紧密结合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为保护岭南文化名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学校办公室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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