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纪检工作简报在2016年第1期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以问责为抓手,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为题,报道了我校出台相关问责办法规定,在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探索和取得的成效。
报道充分肯定了我校出台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实际,可操作、接地气。同时介绍了《办法》的主要内容:一是科学划分权责。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中,科学界定好各个主体的“责任清单”。二是细化问责事项。对问责多种情形进行了细化再细化,特别是对于决策严重失误、工作失职失误、管理监督不力、滥用职权、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五种情形的细节作了详细的描述。三是明确了问责制度的落实执行。其一加强领导,明确问责主体。为使问责制度可操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明确校党委是问责主体。由相关部门领导成立问责办公室,负责具体问责事项的调查、核实工作。对需要追究领导干部责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校党委提出问责建议。其二增强问责刚性。为使问责工作真正启动起来,落到实处。2015年对管理、监督不到位和越权审批等三个事件的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给予了相应的处分,真正做到以问责为抓手,强化责任意识。
报道还介绍了我校问责制度强化了责任意识等方面情况。“在问责制度出台之初,部分领导干部不以为然,认为问责办法只是一纸文件而已。但经过一年多的实践,问责真正起到了强化责任、加强管理的作用,使大家充分意识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
(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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