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School of Mechatronic Engineering and Automation

管理规定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2023-04-06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促进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横向科研(简称“横向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除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以外的,通过和学校签订横向科技合同,并在学校科技处(以下简称科技处)登记立项的横向科研项目的实际到校经费。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及其各二级学院和部门。

 

第二章  管理职能

第四条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行学校、二级部门和课题负责人三级管理制。三级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完成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学校科技处是横向科研项目的校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组织、合同(或协议)审核、签订、立项、结题与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财务与国资管理处负责科研经费使用或支出管理及固定资产(价值)管理,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使用的审计工作。

第六条  各二级部门分管科研的副院长(或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横向科研课题的实施与监督,协助学校科研、财务、设备和审计等部门完成课题的相关管理、审核、结题与验收、审计工作。

第七条  课题负责人为课题具体责任的承担人,对合同的签订、课题实施、经费使用、课题成果验收等全过程负责。

第八条  计划财务处(以下简称“计财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助科技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财务制度和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协议)约定使用科研经费。

第九条  审计处负责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有计划地开展科研经费的审计工作。

 

第三章  合同签订

第十条  合同签订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维护学校正当权益。

第十一条  合同格式包括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不同内容的课题应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应类型的合同,所含条款必须完整,技术内容清楚,指标明确,对其中涉及到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归属权要有明确的约定。

第十二条  签订合同前课题负责人应了解委托/合作单位的法人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不得与无法人资格的单位签订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签订程序

(一)课题负责人填写技术合同文本、《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横向课题合同审核表》(以下简称《合同审核表》)。

(二)各二级部门的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委托/合作单位的资质,初步审核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分管科研副院长(负责人)在《合同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提交至学校科技处。

(三)学校科技处对合同文本及《合同审核表》进行审核,受学校委托代表学校签字,并加盖“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科技合同专用章”。

(四)课题负责人将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合同一式三份送学校科技处,留一份合同原件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任何二级部门或个人不得以职务技术成果对外签订技术合同。

 

第四章  课题立项

第十五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课题,认定为学校横向科研课题并予以立项。

(一)符合学校相关要求并按规定程序签订的合同;

(二)课题经费按合同的约定汇入学校统一账号;

(三)按规定提交开题报告。

第十六条  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合同履行中因故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及填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横向课题合同变更审核表》,经院系审核后送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不得随意口头或单方变更或中止合同。

第十七条  所在二级部门应为课题的顺利实施积极提供条件保障,监督课题的实施。

第十八条  因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需申请仲裁或诉讼的,应及时报院系负责人及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九条  课题经费应按合同的约定汇入学校的统一账号。课题经费专款专用,每个课题单立经费本。经费管理实行课题负责人制,课题负责人应根据课题实施的实际需要,做好课题经费预算,并按照经费预算执行。经费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课题的税费管理。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应缴纳税费的课题,其税费(印花税除外)从课题经费中开支,课题组应将所需缴纳的税费纳入经费预算,应税金额按照经费到账金额确认并于开具税务发票时扣收,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课题经费相关税款的代扣代缴工作。

符合免税条件的技术开发类课题,由学校科技处汇总课题负责人提交的相关材料集中到市科技管理部门办理免税认定手续;财务部门根据科技处提供的市科技管理部门的批复材料,协助项目负责人到税务部门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在税务部门批复以前,课题经费已扣缴的税费不能退回。税务部门批复后,财务部门通知课题负责人办理免税手续。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免税课题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十一条  课题完成后结余经费用于课题的续研及预研。结余经费不再列支绩效支出和管理费。

第二十二条  课题执行过程中,如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或暂停经费使用,情节严重的终止课题;如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纪行为,将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课题结题与成果管理

第二十三条  课题合同任务完成后,应按合同规定按时结题。课题负责人填写《科学技术学院横向科研课题结题报告》,送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备案。重大、重要课题的研究报告应一起送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备案。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课题应申请延期,经二级部门审核后送学校科技处。

第二十四条  课题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软件登记、论著等),其知识产权原则上归学校所有或共享;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课题成果管理参照《科学技术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的成果管理规定执行;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七章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科技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佛科院科〔2001〕3号)同时废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JN江南官方 -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