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数学与大数据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领导机构和工作执行机构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数学与大数据学院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程序和基本规范等。
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本学位点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整个复试过程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存档)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U盘保存。文字记录材料和U盘在复试结束后上交研究生学院。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质量人才选拔规律,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全面考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基本情况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四)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类别 |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
是否接受调剂 |
预计接收调剂人数 |
专业 学位 |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
是 |
若干 |
学术 学位 |
070100 数学 |
是 |
若干 |
备注:接收调剂的情况以调剂系统和调剂公告发布为准。我校可根据招生计划下达情况和生源情况动态调整各学科专业调剂指标。
四、复试资格
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得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
(一)第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学科教学(数学)、数学专业且达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
(二)调剂生
1.根据数学与大数据学院学位点的调剂复试考生选取原则,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遴选调剂考生。调剂生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接受调剂,参加复试(视调剂生源情况可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方式,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
2.调剂复试考生必须在复试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参加复试方为有效(逾期视为放弃)。未在调剂系统办理登记手续并确认的调剂无效。
3.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当相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均为全日制普通计划,没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6.其他调剂要求以学院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7.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在复试通知发出后4小时内回复确认参加复试方为有效(逾期回复或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一)复试时间
2023年 4月12日-2023年4月13日(星期三、星期四)
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于系统开通之日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调剂志愿。经我校审查合格后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4小时内回复是否确认参加复试,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二)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2023年4月11 日(星期二)下午15:00~16:30,报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江湾校区)基础实验楼206B室。
考生办理复试报到和审查材料手续。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资料,报到时需提供资料如下:
1.应届考生
①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③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
④初试准考证和初试成绩单(或研招网成绩查询截图)
⑤ 《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打印、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往届考生
①本科学历证复印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③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
④初试准考证和初试成绩单(或研招网成绩查询截图)
⑤《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打印、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能够同时提交毕业论文情况、科研成果情况、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鉴定情况、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的,可以一并提交。
备注:
1.学历(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2.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逾期报到、逾期提交资料、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后考生要提供相应的原件,查验不实者,考生自己承担后果。
3.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4.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送至学位点联系人邮箱:85512981@qq.com,逾期不予受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和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审核通过的按规定予以加分。
(三)复试安排
1.专业课基础测试
时间:2023年4月12日
地点: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江湾校区)
2.综合面试
时间:2023年4月13日
地点: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江湾校区)
3.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2023年4月12日
地点: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江湾校区)
(四)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公布
复试结束后,计分统分核分,一般48小时内公布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将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院官网及数学与大数据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需完成调剂服务系统的“待录取”确认
调剂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需在12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放弃名额将由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依次替补录取。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生源不足的领域将实行滚动复试,直至最终完成招生计划。生源充足的领域如遇学校新下发指标,优先从前一批次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次替补录取,如无替补生源,将重新安排复试。
(六)体检及线上提交体检报告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录取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20日内提交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PDF或JPG格式扫描件至学位点联系人邮箱:85512981@qq.com。体检结果命名格式为“拟录取专业代码及名称+姓名+体检报告”(原件在入学后提交学院保留),并在入学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政治思想情况函调
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考核方式:在复试阶段采取面谈和“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1.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应尽快将政审函和调档函彩色打印后交档案所在单位,并在复试结束后30日内将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情况材料以PDF或JPG格式扫描件提交至邮箱(金老师:85512981@qq.com),邮件以“准考证号+姓名+报考领域+现实表现材料”命名,并在入学报到时收取原件。
2.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在7月15日前将档案以机要方式或EMS档案专递方式寄送到以下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江湾一路18号基础实验楼614室;收件人:金老师;联系电话:13703067693。
3.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用EMS快递形式寄送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江湾一路18号基础实验楼614室。邮政编码:528000。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13703067693。
六、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一)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基础测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为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满分为150分)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总分为300分。
1.专业课基础测试
(1)专业课基础测试科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专业课笔试科目。
(2)考试方式:笔试。
(3)答题时间:每位考生每场考试一般为2小时。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150分)两部分,满分为200分。每位考生每场考试一般为20分钟。
(1)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方式:由英语考官从复试题库中随机提问,考生回答。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方式:由多名考官提出问题,考生逐一回答。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考生作答时间一般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在同一专业全部考生笔试结束后,接着进行(参照专业课基础测试的要求进行),加试考查科目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综合面试评分标准
考生面试综合成绩由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相加而成,具体的评分标准参见附件。每一单项成绩取复试小组成员给定相应单项分值的平均值。(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
(三)面试流程安排
1.考生在候考室签到(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2.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3.宣布面试流程及纪律。
特别提醒面试路线图:考生将手机等物件交到休息室 — 候考室抽签序号 — 听叫号到面试室 —带齐物品离开。
4.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5.考生面试结束后,自行离去。(严禁离去后返回候考室,否则视为违纪)
6.评定成绩。
7.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注:
①在候考室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面试完毕的考生返回候考室,否则视为违纪。
②面试期间建议自备水、点心,以免等待时间过长。
③考生需提前20分钟到候考室签到。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300分)=专业课基础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总成绩≥180分的为合格)。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5+复试总成绩×0.5
(二)录取原则
1.录取总成绩按各学科领域方向排序,同时分别按照第一志愿和调剂生排序,从高至低顺序依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然后录取调剂生)。
2.如录取总成绩相同优先按考生本科专业与所录取专业相同或相近者录取。其次按初试英语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3.复试总成绩要达到复试总分的60%(18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单科满分100分,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60分)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6.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不予录取;
7.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由此导致最终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8.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不予录取;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八、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一)复试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胸牌。
(二)学院纪委监督执行整个复试过程,保证复试工作公平、公正的进行。考生复试时如有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复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按学校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罚。
(三)本细则内容如有与国家最新考试招生政策相冲突者,以国家最新考试招生政策为准。
(四)考生如对考试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相关公告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督查和信访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申请。
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纪委监察处
联系电话:0757-82988227
研究生学院 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评分标准
专业课基础测试评分标准(100分)
成绩评定 |
评分标准 |
91–100分 |
专业课基础扎实,专业知识面广,了解专业前沿进展,回答问题语言准确流畅。 |
81–90分 |
专业课基础扎实,部分了解专业前沿进展,回答问题基本流畅。 |
71–80分 |
能掌握主要的专业课基础知识,回答问题基本流畅。 |
61–70分 |
能基本掌握专业课基础知识,并做出部分回答。 |
60分以下 |
专业课基础薄弱,不能理解和回答问题,或答非所问。 |
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评分标准(50分)
成绩评定 |
评分标准 |
45-50分 |
理解问题完整正确,回答问题语言流畅。 |
40-44分 |
理解问题比较正确,回答问题语言基本流畅。 |
35-39分 |
理解问题基本正确,回答问题语言尚流畅。 |
30-34分 |
能基本理解问题,并做出部分回答。 |
29分以下 |
不能理解和回答问题,或答非所问。 |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评分标准(150分)
成绩评定 |
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 |
||||
专业理论基础水平 (30分) |
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30分) |
专业与社会实践经历 (30分) |
表达能力与社交礼仪 (30分) |
思想政治态度与道德心理素质 (30分) |
|
26-30分 |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基本概念清晰。 |
具有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了较多的创新成果。 |
具有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强。 |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强,着装与行为举止得当。 |
有正确的政治意识、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心理健康、热情开朗、冷静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强。 |
22-25分 |
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基本概念较清晰。 |
具有较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 |
具有较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较强。 |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较强,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 |
有正确的政治意识、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乐观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较强。 |
18-21分 |
专业理论基础尚扎实,基本概念尚清晰。 |
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取得了初步的创新性成果。 |
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具备基本的实践与动手能力。 |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尚可,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 |
有正确的政治意识、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具备一定的自信心,能较好控制自己的言行。 |
14-17分 |
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基本概念。 |
未完整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 |
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 |
具备基本的表达能力与表现力,着装与行为举止基本得当。 |
有正确的政治意识、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能控制自己的言行,但自信心不足。 |
14分以下 |
缺乏基本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基本概念。 |
未曾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 |
未曾参与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 |
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观点,缺乏基本的表现力与社交能力。 |
政治意识、人生观、价值观或世界观有偏颇,缺乏必要的自信心,或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 |
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测试评分标准
成绩评定 |
评分标准 |
90-100分 |
所考核专业课基础扎实,专业知识面广,了解专业前沿进展,回答问题语言准确流畅。 |
80-89分 |
专业课基础扎实,部分了解专业前沿进展,回答问题基本流畅。 |
70-79分 |
能掌握主要的专业课基础知识,回答问题基本流畅。 |
60-69分 |
能基本掌握专业课基础知识,并做出部分回答。 |
59分以下 |
专业课基础薄弱,不能理解和回答问题,或答非所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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